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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二部分)
添加日期:2012-10-26 13:52:46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字[1998]54号文件批准,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8年12月8日正式成立,并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230000110150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94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7月7日和7月8日以上网定价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总股本增至11,500万股,公开发行的普通股于2000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证券代码:000985;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本公司原名为“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4月3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62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集团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中油资字[2006]2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批复》(黑政函[2006]34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庆华科股权划转问题的批复》(庆政函[2005]72号),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398.09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因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注销而承继其持有的本公司33.97万股的股份。股权无偿划转及承继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持有本公司5,100万股;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持有本公司2,033.97万股;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98.09万股。2006年9月18日上述股份过户和承继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股权变更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最终实质控制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国有独资企业。
    自2006年10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以来,2007年10月25日已有1,792.94万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2008年10月27日第二次安排1,72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2009年10月27日第三次安排剩余4,982.06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38.43%。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963.95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持有本公司5,100万股,占总股本的39.34%;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持有本公司2,033.97万股,占总股本的15.69%;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98.09万股,占总股本的8.47%;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33.97万股,占总股本的0.26%。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一民;注册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号。
    本公司属石油化工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按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化工、塑料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按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批准文件执行),地衡对外称重服务,仓储保管服务,压力表鉴定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所有经营项目必须按许可证核定的具体项目经营。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本公司最终母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审计监察部、工程装备部、研究开发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安全检察室等,分公司包括化工分公司、聚丙烯二厂、科技开发分公司、药业分公司。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更正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无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③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将其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有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下进行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务已抵销。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长期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以外,其余部分冲减母公司股东权益。如果子公司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所有利润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无
9、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公司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以下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初始确认后,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应付款项等。
    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一般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确认依据::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计量方法: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先行出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多使用市场参数,不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7)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无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无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先进先出法 √ 加权平均法 □ 个别认定法 □ 其他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 永续盘存制 √ 定期盘存制 □ 其他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包装物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1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测试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孰高确定。 
本公司期末检查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低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的数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通过权益转回。
1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和初始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价,按照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计提折旧或摊销。 
    (2)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的转换 
    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①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②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③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④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发生上述情况时,本公司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参照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不包括出租的房屋建筑物)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方法: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外,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预计残值为资产原值的0—5%。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0—5% 11.88%-2.38%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8 0—5% 11.88%
油、气(水)集输处理设备 10-14 0—5% 10.00%-7.14%
炼油、化工生产装置 12-14 0—5% 8.08%-6.93%
储油气设施 12-18 0—5% 8.08%-5.39%
施工设备 8-10 0—5% 11.88%-9.50%
动力设备及设施 3-12 0—5% 31.67%-7.92%
传导设备 14-30 0—5% 6.79%-3.17%
通信设备 10 0—5% 9.50%
供排水设施 10 0—5% 9.50%
机修加工设备 12 0—5% 7.92%
工具及仪器 4-10 0—5% 23.75%-9.50%
其他设备 5-12 0—5% 19.00%-7.92%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分析并按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实质已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对于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将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计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和剩余折旧年限,计提各期折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良支出及装修支出等内容,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的类别包括: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固定资产价值转入金额, 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每半年末对在建工程(含为该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 进行检查, 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企业应当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在建工程及为该在建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在建工程与工程物资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配。
    在建工程及为该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建工程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 表明该在建工程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该项工程已经停建1 年以上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 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表明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及为该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可收回金额计算方法确定。无法确定的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专项评估报告。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购建的固定资产、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所占用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所产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借款费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
(3)暂停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本公司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总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17、生物资产:无
18、油气资产:无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每半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孰高确定。 
    本公司对商誉等受益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其他无形资产,当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①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本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其他足以证明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新技术和知识等而进行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产品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产品的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20、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导热油费用、改性石油树脂技术服务费和C5加氢催化剂等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无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24、回购本公司股份

25、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26、政府补助
(1)类型
    本公司政府补助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无法明确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同时满足能够控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即在可预见的将来有处置该项投资的明确计划,且预计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除了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以外,还有足够的投资收益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8、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租赁为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赁租金的各期内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为租赁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确认融资收益后的余额以长期应收款列示。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租赁为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赁租金的各期内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为租赁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确认融资收益后的余额以长期应收款列示。
29、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无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0、资产证券化业务:    无
31、套期会计:

3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 不适用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 不适用 
3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 不适用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 不适用 
34、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公司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之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融资租赁收入适用增值税 17%
消费税
营业税 本公司营业税的适用税率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7%和3%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5%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无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被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GR20082300005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经大庆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自2008年起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本公司又于2011年10月17日被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GF201123000037号,有效期为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本公司的产品工业乙腈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颁发了综证书第2011-2-26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本公司2012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税[2008]117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和国税函〔2009〕1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将工业乙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其他说明
    本公司价格调节基金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2%。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3%。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说明:  无
1、子公司情况
  无
单位: 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币种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无
(2)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
单位: 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币种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无
(3)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单位: 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币种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投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无
2、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适用 √ 不适用 
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的其他说明:  无
3、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无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无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 元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 元
名称 处置日净资产 年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的其他说明:  无
5、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 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 同一控制的实际控制人 合并本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合并本期至合并日的净利润 合并本期至合并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其他说明:无
6、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 商誉金额 商誉计算方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其他说明:  无
7、报告期内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
  无
子公司名称 出售日 损益确认方法

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无
8、报告期内发生的反向购买
借壳方 判断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 合并成本的确定方法 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计入当期的损益的计算方法

反向购买的其他说明:  无
9、本报告期发生的吸收合并
单位: 元
吸收合并的类型 并入的主要资产 并入的主要负债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吸收合并的其他说明:  无
10、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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