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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碳五石油树脂装置工业硫酸询价公告(三次)
添加日期:2023-11-22 08:47:10

 

日期:20231122        项目编号:HKJD-2023-039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5万吨/C5石油树脂装置污水处理系统使用工业硫酸进行污水中和处理,将碱性废水中和为中性,工业硫酸年使用量约为1100吨。本次采购涉及一个品种即工业硫酸,预估采购数量:1100吨。

三、最高限价:55万元。

四、采购方式:委托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询比价采购。

五、技术要求: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碳五石油树脂装置工业硫酸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六、公告发布形式: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发布采购公告,大庆石化公司外网,计划发布公告周期为5天。

七、资质要求:

本项目具有资质的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均可报名。

1、生产商须提供:

1.1营业执照;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1.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代理商须提供:

2.1营业执照;

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3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2.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5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2.6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1.11.21.31.4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厂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

4、须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石油树脂装置工业用硫酸招标采购技术要求》中指标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审查合格后参与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报价。

八、拟采用的评审方式:采用最低价评审方法。

九、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1122-20231126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商须提供:

1.1营业执照;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1.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代理商须提供:

2.1营业执照;

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3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投标产品);

2.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5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法授权书;若成交,代理商不可更换产品生产企业。

2.6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满足第11.11.21.31.4生产商的资质要求;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厂产品检验单内容须包含并满足附件一《大庆华科石油树脂装置工业用硫酸招标采购技术要求》中指标要求。

4、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5、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报名表。

6、生产商和代理商均须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五)报名联系人:杨媛      电话:0459-6280225

报名截止日期2023102616: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者资质审核通过后参加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

十、运输方式及供货需求:工业硫酸应装于专用的槽车内运输,槽车应定期清理,槽车应具有“腐蚀性物质”标志,符合国家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随车自备卸车软管及接头,卸车接头与现场卸车接头配套。按买方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预计每周送货一次。

十一、付款结算: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按月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收取,万元取整,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30600702847820X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5063509245012079

地址电话:大庆乙烯兴化北街8 0459-6280225

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十三、附件:

附件一:《大庆华科石油树脂装置工业硫酸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附件二:买卖合同(合同范本和条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三:报名表

附件四: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

 

附件一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浓硫酸技术要求2023.10.30.doc
文件类型: .doc cd20a19ec415d503bddc6a5e3c6c77a3.doc (196.00 KB)

 

附件二工业硫酸年度框架买卖合同范本20231106.doc
文件类型: .doc e53c4b10f1ce0946606d03d7586f8487.doc (47.50 KB)

 

附件三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68714500a03f85c8f33449465a22c1e.doc (28.00 KB)

 

附件四商务技术响应及偏差表.doc
文件类型: .doc 8a879658f42a5f17ff31c81503b4b592.doc (16.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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